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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人口委〔2008〕 2 号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
随着2008年春节的临近,一年一度的流动人口返乡探亲高峰期即将来临。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拟利用春节前后来沪人员返乡探亲高峰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主题
真心关怀,真情服务
二、“专项行动”的目的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体现人情关怀,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生育状况。通过宣传服务,促进人口计生政策和生殖健康等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农民工的氛围。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08年1月22日- 2月21日。
四、活动内容
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在上海市新客站白玉兰人口文化广场,由市人口计生委与闸北区人民政府联合举行“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并请市人口计生委、闸北区领导上门慰问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请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分管主任和流动人口管理科长参加仪式。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各区(县)人口计生委、镇(乡)街道要围绕“真心关怀,真情服务”主题,因地制宜,结合便民维权、“关爱女孩”、“三下乡”工作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宜便民、易于接受的流动人口、农民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以及利用墙报、专栏等手段,向流动人口、农民工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科学育儿等知识。
(2)现场咨询服务。在车站、广场等流动人口集聚的公共场所,为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宣传材料,现场受理流动人口、农民工投诉。
(3)上门服务。组织人口计生干部、有关专家和演艺人员,深入建筑工地、工厂、居民小区等根据流动人口的需要,提供各类宣传服务,如:开展文艺演出、知识讲座、咨询服务,为即将返乡的流动人口送上避孕药具,组织留沪过节的流动人口举办联欢晚会等。
(4)走访慰问。请政府及人口计生部门领导走访慰问留沪的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帮助困难的农民工家庭排忧解难,为流动人口、农民工送温暖、办实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专项行动宣传材料和宣传品由各区(县)自行印制。
五、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做好宣传材料和宣传品的印制工作,认真部署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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