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  页-》重要文件>>上海 >正文
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07/29/2008 03:36:08 PM


沪人口委〔2008〕30号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本市人口计生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根据《2008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08年市科教党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住重点,讲究实效,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的环境。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上海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口计生各项具体工作中去。要着眼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着力解决计划生育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要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认真总结回顾上海实施计划生育国策30年来,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体系,改进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加强人口综合管理和综合调控取得的成就。

继续发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大众媒体及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网络合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公民意识教育活动中不断增强公民的计划生育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充分认识上海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推动上海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社会责任意识

认真贯彻《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监察部文化部人事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中国文联全国青联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口计生委等九部门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大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组织新闻媒体等深入开展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积极倡导社会责任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保护好市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要通过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公民的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一致的意识,提高公民计划生育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好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组织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活动,褒扬本市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行为,引导社会增强对计划生育守法尊纪的正义感。

三、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水平

在人口计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完善中心组法制学习、干部职工法制讲座等制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提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各类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以及干部在线学习中,加强对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推行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主动化解信访矛盾,推动人口计生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生育人员和尚未处理到位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继续加大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采取综合措施,加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打击“两非”工作,继续推进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

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将群众的计划生育权益落到实处

推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努力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纳入政府扶助范围。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努力解决农村奖扶政策边界家庭面临的困难。通过开展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努力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的抗风险能力。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探索多元关爱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抓好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检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社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等公共服务项目,不断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群众的计划生育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五、营造关怀氛围,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和服务

配合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即将颁布实施,开展一系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和服务活动。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生育状况。结合人口流动特点,开展2008年“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向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科学育儿等知识。努力帮助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他们送温暖、办实事,在宣传计划生育法制的同时,维护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农民工的氛围。

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大力开展迎奥运、迎世博活动

市人口计生系统要把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到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平安建设意识,重点抓好组织落实、制度完善、措施到位等工作。在迎奥运、迎世博活动中,加强对知识产权、公共安全、应急处理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奥运知识和世博知识的学习。要结合“交通宣传日”、“消防宣传日”等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要结合业务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和检查制度,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将平安单位建设与和谐单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迎接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七、创新思路和方法,努力提高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要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提高针对性、有效性。要继续将人口法制宣传内容有机融入到人口文化公园、社区(小区)建设中去,融入到新农村新家庭人口健康促进、生育关怀行动、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中去。要继续通过新闻发布会、向驻沪领馆通报人口计生工作等渠道,广泛宣传上海依法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成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发挥自身网络优势,充分利用社区人口学校、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等平台,推广“小手牵大手”等有效做法,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深入普及到全社会。

认真组织好“7.11”世界人口日、“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三下乡”等集中性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小品、有奖猜谜、游戏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提高人口计生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完善“人口世界网”法制栏目内容,加强社区人口计生“一门式”综合服务阵地和电子政务建设,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要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加强对《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权利义务一致的观念和法律权威的观念。积极培育人口计生系统典型单位。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品开发,积极选送作品参加第六届全国“法治动漫”评选。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和委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本单位年度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计划,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落实必要的经费,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建议使用IE4.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Best View:800*600
版权所有: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
网站制作:上海棕榈电脑系统有限公司
Copyright?2000 Shanghai Municipal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读者: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