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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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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玲丽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日期:02/25/2004 10:26:02 AM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谢玲丽
(2004年1月7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人口委作工作报告。
一、2003年工作的主要进展
2003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上海经历了"非典"袭击和许多意外的困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更名后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加强人口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和综合协调、综合治理,坚持大人口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两手抓",坚持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两手抓",积极参加全市抗击"非典"的斗争,在保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加快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贯彻中央和上海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2003年3月,国家计生委更名为国家人口计生委,这是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决策。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9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正在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拟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这是为了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促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更好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市人口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根据杨晓渡副市长的要求,召开了"上海新一轮城市发展与人口调控研讨会",邀请人口学、经济学、管理学专家学者与市领导共商上海人口工作大计;开展了市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课题"上海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的研究",有关论点被写入上海新一轮发展规划;完成了市委"应对非传统安全问题总体行动方案的子课题--流动人口对城市安全的影响及防范研究";开展了"外来流动人口源头、互动管理体制和机制研究"、"年轻人生育意愿调查"、"流动人口监测体系实证研究"等重要课题。为加强人口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经市编办批准建立上海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各区、县人口委也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开展了人口发展问题的研究,不少研究成果被区(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
(二)发挥网络优势,积极参加抗击"非典"斗争
面对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根据胡锦涛、温家宝同志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迅速投入"防非"战役,我委也参加到市"防非"指挥部的工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战。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广大人口计生干部发扬能战斗、能吃苦、能奉献的精神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19个区县人口委都参加到当地防治"非典"指挥部;271个街道、镇(乡、工业园区)人口计生办参加地区防非联席会议;13075名居(村)委人口干部、宣传员、计生协会会员加入到地区防非监督员队伍,直接参加第一线的"防非"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全市开展了跨省流动人口情况调查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做好疫情的监控,为取得防治"非典"工作的阶段性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协调,探索建立人口计生工作社会化、市场化体制和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人口调控社会化机制。针对本市即将出现新的生育高峰,为减缓人口年龄结构波动对社会资源配置带来的阶段性冲击,市人口委首次举行了人口出生预测预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有关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及18-30岁年轻人生育意愿调查等信息,引导市民避开生育高峰,适时生育,使每年人口出生数保持相对稳定,避免由此带来的就学高峰、就业高峰,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
二是积极探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市财政局大力支持下,将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下发了《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全市增加投入355万元。采用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将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覆盖到本市常住人口,与168家医疗机构签订了购买服务协议。组织科研单位申报生殖健康与避孕节育技术课题项目,中标20项,获科研经费467.85万元。完善避孕药具的发放和供应网络,免费发放点达1.6万余个(其中新增24小时发放网点 691个),增设安全套自动售货机221个,提高了避孕药具的易得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建立,使群众得到了更多的优质服务,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
三是按照市场化要求,稳步推进体制、机构改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市药具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改革按照政事分离、政企分离、企事分离、企社分离的原则稳步推进。为了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市场管理,申请建立计划生育用品行业协会。最近,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机构改革和职能拓展的要求,市人口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提出机构改革方案,以便使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能。
(四)推进法治化建设,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
12月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增加了"人口综合管理"章节,对生育政策作了适当微调。同时,我委与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房地资源管理局等进行协商,起草了《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作为《条例》的配套规章,使本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体系更具完善性。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市人口委制定下发了《关于〈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开展了计划生育审批制度改革。松江区出台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等措施。
(五)信息化建设进入重要发展阶段
市人口委对"上海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12月9日获得市发改委批准,项目总投资为2451万元。"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期基础部分--"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采集和交换系统"初步完成建设,该系统包括"人口信息管理和计划生育服务系统"、"流动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来沪人员统计系统"三部分,2004年起将在全市运行。《人口世界》网站信息量不断增加,新增1000万字,年访问量达到500余万人次,为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公众网站之首。各区县人口委也大力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大部分区县开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公众网站,拓宽为群众提供政策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教育及咨询渠道,长宁区还率先开通网上办理《独生子女证》项目。
(六)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之路,公共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实调整,大联合机制进一步完善。1月,市人口计生系统赴南汇开展 "关怀青少年生殖健康"为主题的"三下乡"活动。"7.11"世界人口日前后,全市开展了以"关爱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一周年前后,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市人口委与普陀区联合举行了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群众文艺演出。人口计生系统积极参与"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以倡导健康婚育为目标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将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家庭计划服务覆盖率等指标纳入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为加强预防艾滋病的社会宣传,市人口委与徐汇区人口委共同策划制作了国内首部预防艾滋病动漫电影《生命保卫战》,并在全市各大影院、地铁、公交车
播映;各区县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七)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市人口委系统积极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进一步推进"凝聚力工程"活动,认真贯彻市委"两个决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重要时期。各部门各单位围绕事业发展的定位和目标,以及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等开展了讨论和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二是开展市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2003年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的工作部署,市人口委与市纠风办联合开展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评议结果满意与基本满意的比例在90%以上。市人口委机关、委属单位和各区县人口委根据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上海人口计生系统的
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最近,宝山区人口委在该区"万人百企评机关"活动中,名列23个行政及司法机关第一名。
(八)发挥计生协会在基层基础工作中的作用
围绕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需求,各级计生协会开展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青春健康项目等一系列工作。第7届"幸福工程活动日"期间,积极开展宣传、募捐、咨询、访贫、帮困等活动,募集捐款100余万元。徐汇、闸北、闵行等区县都开展了帮助贫困母亲或为待业下岗女工免费妇女病检查、治疗。"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覆盖面已扩大到19个区县的72所中学、7所职校、29个街道、11个镇、20家企业,共计139个项目点。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还加强了基层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工作及规范化管理。
2003年,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口综合调控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上海面临的人口问题仍十分突出而且复杂,人口总量、结构、分布、素质与实现上海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国际大都市的目标还不相适应。因此,进一步开展人口综合调控的任务仍十分繁重。二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三农"问题解决力度的加大,传统人口管理模式受到严峻挑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公安部30条便民利民措施的出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在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三是人口计生机构与队伍尚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市人口计生系统机构及内部设置、基层人口计生部门
的力量,以及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水平与更名后的职能拓展要求,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还有一定的距离。这些问题都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抓紧研究解决。
二、2004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04年是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上海人口计生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拓展的要求,从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发展上海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的总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完善人口综合调控体系和综合管理机制,推进人口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为本,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2004年要重点推进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问题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作出的战略决策。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必须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核心不动摇,继续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人口安全观念,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切实转变观念,实现工作重心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主转变。
(二)加强人口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宏观调控
继续超前思考,整合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实证性研究。紧紧抓住国家人口委更名的新契机,保持先发效应,配合新一轮上海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开展国际大都市人口发展与人口管理模式比较等系列研究。针对《收容遣送办法》废止、《婚姻登记条例》和公安部30条便民利民措施出台等新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根据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变化,对良性调控流动人口进行深入研究。牢牢把握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新趋势,围绕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新要求,抓紧研究提出"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编写出版《上海人口发展报告》。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确保各项目标完成。建立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口综合信息和人口出生预报信息等
制度,引导市民参与人口综合调控和生育调节。加快上海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建设。加强对区、县人口发展规划制订的指导,增强其科学性和可行性,使其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全市发展总体规划相吻合。年内举办"长三角"地区人口与发展研讨会。
(三)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外来流动人口源头管理体制和机制
要从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大局出发,积极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外来流动人口源头管理体制和机制,努力构建政府规划、市场调控、多方合作、信息支撑的外来人口管理体系,减少盲目流动,逐步形成有序流动,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从事后的被动管理转向事前的有序管理,从流入地管理转向现居住地为主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双向互动管理。在原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的基础上,拓展省际协作管理内容,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选择1-2个外省市试点建立来沪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在源头对来沪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介绍。要加快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在沪的基本情况,并对流动人口未来的变动趋势以及在沪生育情况作出预测。充分运用和不断完善省际间人口流动信息交换平台,进一步健全外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完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观念,切实降低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率。
(四)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与原《条例》相比,新的《条例》在三个方面有重大突破:一是新《条例》规定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法律上明确了本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在人口综合管理方面的职能,这为本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战略推进提供了法律保证。二是新《条例》立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个章节都体现了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人为本"理念。三是注重实体与程序并重,在程序、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各级要把宣传贯彻《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2004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与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抓紧制定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大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提升市民法律素质,提高市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执法力量,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
(五)以人为本,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公共宣传和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建设健康城市行动为平台,以依法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抓手,加快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手段,社会服务机构和民间组织为载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奖励扶助机制;制定创建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区(县)活动五年规划,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的功能建设,全面推行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一门式"服务,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探索建立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并举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和服务机制,以及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家庭计划进万家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使市民能够知情选择适宜的生育时间、避孕节育方法和优育计划;继续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学校
活动,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加大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力度和行为干预的力度,倡导现代、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大力宣传婚检有益,提高自愿婚检的比例。发挥科技优势,组织开展生殖健康与避孕节育技术的研究。按照政事、政社、政企分离的原则,积极抓好避孕药具供应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借鉴国际先进方式,探索建立避孕药具社会营销模式,发展人口与生殖健康产业,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用品。
要高度重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认真贯彻华建敏国务委员提出的四条具体措施:一是要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让群众感到生女孩不吃亏。否则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就很难。二是要加强法制。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三是要加强责任制。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纳入目标责任管理,把人口数量指标与性别比的指标统一起来考核。四是要营造声势。加强与宣传、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婴和女孩。积极做好"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数字人口
加快人口统计改革,抓紧制定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整合人口信息资源,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努力建立以育龄妇女信息为基础、覆盖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实时动态、部门间共享的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数字人口,为人口综合研究和综合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大力推进本市人口计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促进职能转变,基本实现网上受理、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功能,实现网上实时处理来沪人员孕情检查数据和网上实时办理生育联系卡,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覆盖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基层工作网络的信息化设施配备,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机制。
(七)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造就一支适应职能拓展的工作队伍
结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凝聚力工程建设,树立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形象。
加快市人口委机构改革,按照职能拓展的要求设置机构,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吸引一批高素质的人才投身人口计生事业。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发,健全市、区(县)、街道(镇乡)、居(村)委、楼组五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要加强街道(镇乡)和居(村)委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开展适应职能拓展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结构与需求的调查研究,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将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到基层,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加快建设一支具有人口研究、依法管理、科学服务、综合协调和社会发动能力的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人口计生工作的拓展。
(八)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我国加入WTO,上海申办世博会成功的大背景下,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拓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空间,加强与各类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交往,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管理经验和科学方法,积极争取更多的国际合作项目。做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五周期项目、福特基金第六周期项目、"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和"艾滋病宣传教育"国际合作项目的指导与阶段性总结评估工作。继续加强南南合作,做好对发展中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召开人口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对外示范窗口建设,加强对外宣传,进一步展现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上海国际大都市的风貌,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国际舆论环境。
同志们,上海已经迈上了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发展,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牢记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历史使命,适应新的形势,站在新的起点,推进新的改革,谋求新的发展,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把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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