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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网络"强基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07/18/2008 09:38: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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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厅发〔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全民生殖健康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人口计生委决定在全国基层实施以建设高素质的县、乡、村级人口计生队伍、完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强基工程"。

  建设高素质的基层人口计生队伍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全局,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全面实现"强基工程"提出的建设高素质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战略目标,为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网络"强基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全局,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心任务,明确服务宗旨,转变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突出项目推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大规模培训教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推进基层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规范选人用人机制,选聘优秀人才充实基层人口计生队伍,进一步改善基层人口计生干部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构建完善的乡(镇、街道)、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确保基层服务网络和管理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加快职业化建设步伐,建立全方位的干部培训和职业化培训体系,力争5年之内,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为人口计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工作内容

  (一)稳定基层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适应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新形势,科学设立乡级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稳定。将乡级计生服务站建设纳入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全国农村基层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好专项配套资金,完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功能。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配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

  (二)建立健全人员选拔管理机制。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基层人口计生队伍。积极推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乡(镇、街道)新聘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开招考,在大专文化以上、热爱人口计生工作、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报考者中择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业资格。村(居)人口计生专干要选择公正、热心、模范带头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女性担任,新任人口计生专干一般要求35周岁左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人口计生工作的女同志担任。配齐育龄妇女小组长,鼓励楼组长积极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推行农村村级人口计生专干"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体制。

  (三)积极推进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考核评估、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等制度,逐步建立起教育培训的长效工作机制。围绕基层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积极推进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倡导会训并行。有条件的地区可与地方高校联合办班,鼓励人口计生干部参加自学考试和函授教育。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80%以上的乡镇人口计生办主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村(居)人口计生专干达到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鼓励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编写基层工作人员初任培训教材和日常工作手册,发行专题培训光盘,开发网上学习软件。

 (四)大力开展能力建设。以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改革创新等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保障人口计生政策在基层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岗位竞赛活动,提高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利用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项目、福特基金项目资金,推进县、乡(镇、街道)、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国家、省(区、市)级人口计生委要创造条件,组织乡级人口计生办主任的相互观摩交流学习活动。

  (五)加快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新职业的宣传倡导,按照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标准,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制定人口计生系统基层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技能和行为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各地按照生殖健康咨询职业资格落实相应的职业待遇。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70%的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获得生殖健康咨询员(四级生殖健康咨询师)及其以上职业资格或医(药、护、技)师执业资格。积极鼓励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楼组长)参加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在新聘用乡级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时优先录用持有职业证书的人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具体负责"强基工程"的实施,对各地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并总结推广各地在实施"强基工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强基工程"的领导,稳步扎实地推进工程的深化和发展。县级人口计生委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具体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大力宣传实施"强基工程"的重要意义,向社会宣传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先进人物,表彰在工程实施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加强激励机制建设。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资金来源提倡由县、乡财政统筹解决。提倡为村(居)人口计生专干办理社会保险,使连续聘任达到一定年限的专干能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障待遇。加大考核奖惩和监督力度,实行优胜劣汰。加强乡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对不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口计生干部要给予相应的处理。村(居)级人口计生专干要实行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其待遇、连续聘任要与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三)加强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各级人口计生委培训中心是实施"强基工程"的主要资源阵地。要利用培训中心的优势,密切联系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办好一些课程和班次,以特色教学创名牌效应。加强师资培训,改进教学方法。基层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活动阵地和教学资源,开展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县乡人口学校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为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就近培训创造条件。力争经过5年努力,初步形成以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为龙头、省级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为主阵地、县乡人口学校为依托、辐射全国各地的人口计生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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